胡舒立:慈善姓民不姓官
胡舒立在《财新观察》中撰文《慈善姓民不姓官》通过对玉树地区捐款使用问题的讨论,提出“当前一部分官员远未认识到,民间自愿出资、自愿者参与的救灾慈善事业具有自主的、合法的地位,在中国的救灾或其他民间慈善 活动中是积极的、不可或缺的力量。慈善事业本身姓“民”不姓“官”。倘有“当地要求”在先,则中央部门应明晰民间捐赠基于自愿和信任的契约精神,重申《基 金会管理条例》及各家基金会的独立法人权利,拒绝这种既不合法更不合理的请求”。更进一步强调“政府对慈善业发展本应尽监管之责,确保其合规运营;更应通过改革税收制度激发民众捐助热情,拓宽善款之源。在中国,政府在慈善领域履职有限,此次竟以行政权力直接调配善款,“缺位与越位并存”再次显现”。